任职要求:
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具有副高职称可放宽到45周岁),符合学校学科和专业建设需求,科研能力较强,能胜任核心课程的教学任务。成果达到当年度优秀青年博士评价标准。优秀青年博士具体分为A、B、C、D、E等类别,相关评价标准根据学科类别拟定,动态调整。
研究方向:
材料工程类(自修复材料、高分子材料、纳米材料、阻燃材
料、高性能树脂、高分子材料等方向),环境科学与工程,
环境科学,环境工程(催化水处理材料等方向),机械工
程,材料工程类(碳纤维复合材料、轻量化设计与分析、先
进制造与装备、热塑性复合材料成型技术与加工等方向)
福利待遇:
根据学科紧缺程度及个人学术潜力,提供科研启动支持、职业发展通道及过渡性住房补贴,具体标准按《江苏理工学院引进人才经费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属于省级重点(培育)建设学科、校定紧缺学科引进的A类博士,入职后可直聘副教授岗位,聘期三年。聘期内不受资历限制,根据业绩及外校同行专家鉴定结果综合评审,优先评聘省人社厅备案的副教授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