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祖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德才兼备。
2.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
3.身心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爱岗敬业,潜心钻研。
6.在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博士毕业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
研究方向:
外国语言文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
福利待遇:
(一)高端人才
实行一人一策,待遇面议。
(二)博士英才1.博士在校服务期为8年。
2.安家费在签订工作合同后一次性发放,博士后额外增加5万元。博士津贴分5年发放。
3.博士配偶具有普通高等教育硕士学位的,按照人事代理方式安排工作;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的,根据学校工作需要安排适当工作,其中第一类博士配偶工作待遇可以面议。
4.已经具有副高级职称的,服务期前5年内校内享受正高级岗位津贴待遇。不具有副高级职称的,服务期前5年内校内享受副高级岗位津贴待遇。
5.特殊人才、特殊情况,引进条件和待遇可一事一议。
8.以上发放的各类经费、补贴均为税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