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招聘对象:对满足各企事业单位用人需求的博士研究生、博士后等高层次人才,优先引进在相关领域具备科研成果、技术专长或实践经验,能为新疆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的优秀人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引才招聘: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3.违纪违法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4.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5.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的;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7.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企事业单位等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岗)位。凡不符合岗位条件以及弄虚作假的,依照有关规定取消报名资格,责任自负。关于招聘对象和岗位的其他情况,请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35周岁及以下。
研究方向:
研究生-(0301)法学研究生-(0302)政治学研究生-(0304)民族学研究生-(0305)马克思主义理论
福利待遇:
引进人才与地区用人单位签订5年服务协议,按照就高原则,服务期可享受生活费补助、免租人才公寓、租房补贴政策。1.生活补助:按照正高级职称10000元/月、副高级职称8000元/月、博士研究生8000元/月的标准,自引进人才到岗工作次月发放生活费补助。2.住房保障: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并在阿勒泰地区购房的,按照正高级职称50万元/人、副高级职称40万元/人、博士研究生40万元/人的标准,一次性发放购房补贴。服务期内在地区或县(市)无住房的,可免费提供1套人才公寓。因房源紧张无法安排人才公寓的,按照正高级职称3000元/月、副高级职称2500元/月、博士研究生2500元/月的标准,发放租房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