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招聘对象:对满足各企事业单位用人需求的博士研究生、博士后等高层次人才,优先引进在相关领域具备科研成果、技术专长或实践经验,能为新疆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的优秀人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引才招聘: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3.违纪违法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4.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5.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的;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7.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企事业单位等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岗)位。凡不符合岗位条件以及弄虚作假的,依照有关规定取消报名资格,责任自负。关于招聘对象和岗位的其他情况,请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45周岁及以下。1.取得毕业证、学位证;2.取得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证;3.2014年及以后毕业的,取得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4.须具有三甲综合医院三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研究方向:
研究生-(105101)内科学,研究生-(105104)神经病学;研究生-(105101)内科学,研究生-(105102)儿科学;研究生-(105107)急诊医学,研究生-(105108)重症医学,研究生-(105121)肿瘤学;研究生-(105111)外科学,研究生-(105115)妇产科学;研究生-(105107)影像医学与核医学,研究生-(105119)临床病理学(不授博士学位),研究生-(105123)放射影像学,研究生-(105124)超声医学
福利待遇:
根据《阿勒泰地区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办法(修订)》(阿地党办发〔2024〕21号)第十六条规定:引进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服务协议,服务期可享受生活费补助、免租人才公寓、租房补贴政策。1.生活补助。博士研究生8000元/月,自引进人才到岗工作次月发放生活费补助。2.住房保障。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并在阿勒泰地区购房的,按照博士研究生40万元/人的标准,一次性发放购房补贴。服务期内在地区或县(市)无住房的,可免费提供1套人才公寓。因房源紧张无法安排人才公寓的,按照博士研究生2500元/月的标准,发放租房补贴。根据引进人才所在单位,以上费用由地、县两级财政分别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