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招聘对象:对满足各企事业单位用人需求的博士研究生、博士后等高层次人才,优先引进在相关领域具备科研成果、技术专长或实践经验,能为新疆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的优秀人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引才招聘: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3.违纪违法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4.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5.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的;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7.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企事业单位等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岗)位。凡不符合岗位条件以及弄虚作假的,依照有关规定取消报名资格,责任自负。关于招聘对象和岗位的其他情况,请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40周岁及以下。
研究方向:
工学(08)大类,具体专业为:力学(0801)、机械工程(0802)、光学工程(0803)、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0807)、电气工程(0808)、电子科学与技术(0809)、信息与通信工程(0810)、控制科学与工程(081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土木工程(0814)、测绘科学与技术(0816)、化学工程与技术(0817)、矿业工程(0819)、交通运输工程(0823)、软件工程(0835)、网络空间安全(0839)、电子信息(0854)、机械(0855)、材料与化工(0858)、能源动力(0858)、交通运输(0861)。理学(07)、工学(08)大类,专业类别不限
福利待遇:
1.每人给予30万元生活补助、60万元购房补贴。2.提供80平方米左右免租人才公寓一套。3.鼓励支持其开展项目研究,视业绩效益,每人每年最高给予20万元经费资助,可连续支持3年。4.其他支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为引进人才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办公室(实验室)配备,周转房或职工宿舍等;5.自治区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