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招聘对象:对满足各企事业单位用人需求的博士研究生、博士后等高层次人才,优先引进在相关领域具备科研成果、技术专长或实践经验,能为新疆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的优秀人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引才招聘: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3.违纪违法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4.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5.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的;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7.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企事业单位等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岗)位。凡不符合岗位条件以及弄虚作假的,依照有关规定取消报名资格,责任自负。关于招聘对象和岗位的其他情况,请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45周岁及以下。
研究方向:
法学-政治学0302;哲学-哲学0101;法学-民族学0304;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0305;
福利待遇:
工学博士安家补贴50万元或70㎡左右住房(服务满8年后,产权归个人所有);专业为资源与环境、地质工程、安全工程、采矿工程、矿山机械工程、矿山环境工程的博士,住房补贴增加5万元;科研启动金30万元。理学博士安家补贴35万元或50㎡左右住房(服务满8年后,产权归个人所有);科研启动金20万元。文学博士安家补贴35万元或免费提供一套周转房(使用权8年);科研启动金15万元。评为优秀博士的,安家补贴增加10万元。参照副教授津贴发放2年。符合条件的,解决配偶工作。协助解决子女入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