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招聘对象:对满足各企事业单位用人需求的博士研究生、博士后等高层次人才,优先引进在相关领域具备科研成果、技术专长或实践经验,能为新疆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的优秀人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引才招聘: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3.违纪违法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4.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5.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的;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7.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企事业单位等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岗)位。凡不符合岗位条件以及弄虚作假的,依照有关规定取消报名资格,责任自负。关于招聘对象和岗位的其他情况,请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40周岁及以下。
研究方向:
1001基础医学1002临床医学105114康复医学与理疗学105115运动医学0403体育学
福利待遇:
一、博士后:1.编制情况:全职博士后按期达到出站条件的,通过学校师资选留程序优先留校工作,并按照当年引进人才层次享受相关引进待遇。2.薪酬待遇:结合个人进站前业绩,按照优秀博士相应层次兑现中级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待遇,缴纳五险一金,享受期2年,年基础薪资在16万至25.65万之间。(博士后若进站前职务工资已超过以上规定标准的,按原职务工资发放。)3.生活补贴:合作导师可为其提供每月不少于1000元的补贴,每年发放10个月,连续发放2年。4.住房保障:博士后在站期间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可享受青年公寓或周转房。5.科研待遇:依照学校相关管理办法,对进站博士后给予5-30万元不等的科研启动金支持。6.其他福利:享受在编人员同等福利待遇、工会体检和探亲假。二、高层次人才:1.住房待遇:安家费15-50万元(免税、一次性发放);根据工作需要,学校在两校区提供青年公寓、周转房。2.薪酬待遇:①基本工资享受与校内同等人员待遇,优秀博士二层次及以上兑现副教授(专业技术七级)待遇,博士后兑现教授(专业技术四级)待遇,享受2年(增资部分在津贴中发放)。②博士专项津贴4-12万元/年,享受3年;根据业绩情况,符合条件的可申报学校领军岗、重点岗及其他岗位,每月享受专项津贴(与博士专项津贴相比就高享受)。3.科研经费:社会科学类5-15万元,理工科类5-30万元。由新进博士自行申报,学校组织专家评审,优中选优,确定资助额度,按照学校科研经费与管理办法使用。4.子女入学:新疆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是12年一贯制完全中学,可妥善解决学龄前和义务教育段子女入学。5.其他支持:学校为引进人才制定了完善的职业发展路径,在科研时间保障、办公室(实验室)配备、团队合作、职称晋升、研究生导师遴选、协助解决配偶工作等方面提供支持,为高层次人才快速发展提供全方位政策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