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政治品质好,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爱民办高等教育事业。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恪守教师职业道德。
(三)身心健康,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
(四)辅导员岗位原则上年龄不超过28周岁,专任教师岗位原则上年龄不超过35周岁,条件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五)符合岗位基本条件要求,具有高等院校、大型企业、科技创新型企业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人文社科类博士在CSSCI来源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或在SSCI三区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2篇;自然科学类博士在SCI期刊发表论文2篇(其中在SCI二区期刊发表论文至少1篇)。
研究方向:
会计学、审计学、财政、金融学、企业管理、市场营销、数学与统计学、城乡规划学、农林经济管理、中国语言文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福利待遇:
安家费45万元,科研启动费自然科学类30万元、人文社科类15万元。正式入职后三年内享受校内七级副教待遇,综合年薪15-25万元(基本工资+科研津贴+课酬+科研奖励+其他)(工资待遇)
入职前具备高级职称者需经学校职称评审机构认定后评聘并享受对应待遇;在校工作期间免费提供100㎡以上精装修住房,夫妻双方均为博士可提供130㎡或200㎡精装房;配偶符合条件可聘用,博士安家费下调10万元;博士子女可在附属学校就读(其他说明)(1)安家费发放对象为2024年及以后新引进且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具有高级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人事档案关系转入学校的博士。
(2)安家费分两次发放。第一次,在办理正式入职手续后一次性发放50%;第二次,完成每年度教学及科研工作任务,在第三年经考核合格,一次性发放安家费总额剩下的50%。具体发放及考核办法见《武生院博士安家费、科研津贴发放管理办法》。
(3)新引进的博士服务期限不低于6年。
(4)科研启动费以科研项目形式提供资助,参照《武汉生物工程学院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基金管理办法》实施。
(5)在岗期间,获批国家级科研项目者,参照《武汉生物工程学院科研奖励办法》实施。
(6)学校根据学科专业建设需要,对于成果特别优秀的博士,实行“一人一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