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从事临床、医技岗位相关工作
临床医技各相关专业
2025年毕业生
研究方向:
临床、医技各相关专业
福利待遇:
01博士类人才
①给予安家补贴50-70万元。其中初级及以下职称50万元,中级职称60万元,高级职称70万元,并按上级政策为人才申请购房券。无房者按规定申请人才公寓。购房时再提供购房借款50万元。
②享受三年博士津贴。高级职称2,000元/月;中级职称1,500元/月;初级职称1,000元/月。
③提供科研启动基金。
④作为重点人才培养,提供国内外培训学习机会。
⑤按规定申请政府部门协助解决夫妻异地分居、子女入托入学问题。配偶属医疗卫生专业或相关医疗卫生专业人员的可随调本院,如配偶不符合调动条件,落实工作确有困难的,按其专业、专长和我院相关规定纳入我院备案制或合同制管理。
02硕士类人才
①购房借款10万元。
②发放300元/月的租房补贴。
③享受三年硕士津贴。
03特殊人才及学科带头人
特殊人才及学科带头人,可一事一议、一人一议。
04省市级政策
实施市「花果山卫生英才引进计划」,视人才类别及层次给予100万元、50万元和30万元的购房券;
实施省、市「双创计划」,对入选「双创博士」的人才给予5-15万元生活补助;
实施留学人员「海燕计划」,对入选的留学回国人才给予1万元一次性补贴支持,并择优给予3-10万元项目资助;
实行「购房券+生活补贴+人才公寓」的购、租、补政策,入职卫生事业单位的博士研究生,给与10万元购房券;按照1,000元/月的标准享受生活补贴,连续发放3年;优先安排入住市级人才公寓,提供3年拎包即住服务,租金全免;
入职卫生事业单位的博士研究生,子女有入学需求的,可根据本人意愿,优先安排就读优质中小学和幼儿园;配偶有安置需求的,根据其原工作单位性质、本人身份及从事专业,对口推荐安排到相应单位工作;
对取得购房券或生活补贴的人才,首套自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提高至50万元,夫妻双方均符合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100万元;
我市还建有人才共有产权房,商品房中10%房源由人才优先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