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招聘条件
(一)综合素质要求
1.拥护党的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理想信念坚定,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2.申报教师岗位应具有扎实的学术素养和理论功底,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
3.身体健康,仪表端庄,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团队合作意识。
(二)学历学位要求
1.专任教师岗位接收2026年应届博士毕业生、2026年出站博士后、留学归国人员,辅导员原则上只接收应届毕业研究生。
2.拟接收人员各级学历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不可或缺;应届博士毕业研究生在读时间原则上不超过5年,应届硕士毕业研究生在读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年;确保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在2026年7月15日前获得;拟出站博士后应确保在2026年7月15日前完成出站手续并同时取得博士后证书;留学归国人员应在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外博士学历、学位证书。
(三)年龄及其他要求
1.为优化我校师资队伍的年龄结构,拟接收应届硕士毕业研究生、应届博士毕业研究生和出站博士后的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非英语专业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除外)英语水平应达到全国大学英语六级或考试成绩达到425分以上,英语专业毕业生英语水平应达到专业八级;应聘辅导员的,应参加202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或北京市公务员考试并达到规定的合格线。
3.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要求,接收应届毕业生应为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在校期间为非在职的应届高校毕业生。
4.上级有关部门自2022年起在人选备案环节对所有应届毕业生进行劳动关系核查,最高学历在读期间有全职工作经历的毕业生上级部门将不予备案。各二级用人单位须在初审阶段核查应届毕业生最高学历在读期间劳动(聘用)关系,对其最高学历学习期间社保、个税缴费记录进行查询,确认应届毕业生最高学历在读期间未与其他单位存在劳动聘用关系,无工资薪金个税缴纳记录等,特别是要求最高学历在读期间从未缴纳过社会保险(此期间无历史缴纳记录),再开展综合考评工作。
5.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应聘人员与学校在职、退休教职工有直系亲属关系的,须在报名时主动报告。
要求:
1.拥护党的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理想信念坚定,坚持立德树人。
2.热爱高等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工作,关心关爱学生,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身体健康,仪表端庄,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学生管理工作经验丰富,有辅导员相关工作经历。
4.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5.原则上应为应届毕业研究生。
6.除上述要求外,还应符合《招聘公告》“招聘条件中相关要求。
专业不限
研究方向:
辅导方向
福利待遇:
我校对辅导员岗位人员实行“准聘-长聘制管理,身份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学校以法治意识和契约精神与受聘人员签订为期4年的聘用合同,聘期内学校按照长聘同级岗位人员标准发放工资待遇,并按照规定缴纳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等。日常管理与长聘同级岗位人员相同,参与本岗位业务工作并接受学校考评。在聘期内出现师德失范行为的,视情节依规依纪给予相应处理,影响特别恶劣的,经学校认定后予以解聘。
在聘期内,辅导员应参加学校教职工日常考勤、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各年度考核和聘期期满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者,经学校研究同意,从下一个聘期开始纳入学校长聘人员管理。聘期内任一年度考核或聘期期满考核等次为基本合格及以下者,予以解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