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2.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对学生充满爱心;
3.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乐观对待生活,主动将压力转化为动力;
4.学习意识和责任心强,时刻为学生和团队考虑,人际交往充满正能量;
5.具有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专业对口,表达能力强,有对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及以上(语文教师为二级甲等及以上);
6.初高中学科具有毕业班教学和班主任经验者优先。
7.生活老师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女性,年龄在28—45岁之间为宜,身体健康,有耐心有爱心,需要住校。
研究方向:
高中部政治类相关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