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中共党员,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能够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2.能够全面主持人事处行政工作,能够谋划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管理、人事制度制定和实施工作,修订和完善师资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
3.能够组织制定教职工的教育、培养、管理、培训、考核和奖惩等工作;
4.能够组织制定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规划,积极拓展师资引进,优化师资结构,组织教师选拔、培养、考核评聘等工作;
5.具有高校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6.熟悉高等教育政策法规和高校行政管理工作,有五年以上高校人事管理工作经验者,学历条件可放宽。
研究方向:
管理学等相关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