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
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身体素质,
其中,拟报岗位的"专业"条件,指与"要求的学历学
位"所对应的专业;
6.符合法律法规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本次招
聘条件中涉及时间期限的,一律计算至报名截止之日,包
括应取得的学历学位、职称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严重违纪违法给予处分未过影响期或正接受调查处理的,
或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使用的;
2.品行不端、弄虚作假、道德败坏,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的;
3.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造成重大国有资产损失,受到禁
入限制方式责任追究处理的;本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
会关系2年内曾与选聘企业有直接商业交往,或持有商业往
来密切、有竞争关系企业股权的;
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入情形等。"采矿装备、选矿装备、地质装备、自动化控制、机电一体化等专业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1.10年及以上矿山装备技术研发等相关经验。
2.主导过2个以上省部级以上科技项目。
3.经济成果转化效益达1000万元以上人才优先。
4.取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自然资源部科技人才优先。
1.熟悉矿业开发新技术、新趋势。
2.具有一定的科研项目经验,对工作认真负责,有持续学习能力,有较强科技创新意识和科研团队领导能力。
3.具备申报发明专利、核心论文发表能力,熟悉人工智能、自动化控制和机械设计制造等相关专业。
高级及以上职称
研究方向:
采矿装备、选矿装备、地质装备、自动化控制、机电一体化等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