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引才对象和条件
引才对象为我省教育、科技、产业领域急需的高层次人才和2026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含2024、2025届择业期未就业毕业生),应具备引才(招聘)单位规定的岗位要求、资格条件、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等。
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心理学、应用心理、心理健康教育、社会工作专业,并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和本科学士学位心理学、应用心理、心理健康教育专业
45周岁以下,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具有教师或研究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近五年,发表论文4篇及以上,或发表论文2篇且主持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一项及以上。具有教师或研究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者年龄放宽至50周岁。
注:条件中论文是指CSSCI/SSCI/SCI(中科院分区2区及以上)。
博士研究生
研究方向:
心理学、应用心理、心理健康教育、社会工作专业,并具有学位和本科学士学位心理学、应用心理、心理健康教育专业
福利待遇:
安家费:20-60万元
博士津贴:1万元/年(10年)
科研基金:20-4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