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水平,身体健康,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近2年来在国内外获得博士学位或将于2026年毕业的博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以下;
2、具有法律、金融、经济、应用数学等专业背景,复合专业背景者优先考虑;
3、具备较强的独立研究能力和敬业精神,具备全日制进站工作条件,不招收在职研究人员。
研究方向:
信托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业务协同研究
信托法律问题研究
特殊资产处置业务模式及实施路径研究
预付类资金服务信托发展模式研究
创新型资产服务信托业务研究
信托公司财富管理业务发展路径研究
家族信托资产配置研究
基于信托功能的境内外养老金融研究
战略新兴产业(新能源/智能制造/大健康等)金融服务模式研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