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为人师表,有强烈的事业心、高度的责任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结协作意识。
2.具有良好的科学精神、扎实的理论功底、较高的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并能熟练运用现代科技教育手段为教学科研服务。
3.身心健康,符合我省现行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
4.年龄要求:博士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在1984年10月至2007年10月期间出生);具有副高级职称的博士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在1979年10月至2007年10月期间出生);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博士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在1974年10月至2007年14月期间出生)。特别优秀或紧缺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研究方向:
系统科学类、教育学类(本科或硕士为数学类或统计学类)
福利待遇:
1.博士高层次引进人才符合福建省、莆田市引进人才认定条件的,由学校上报省、市相关部门审核确认,享受省、市提供的相关人才待遇。
2.专任教师在聘期内,除享受省市待遇和学校同级同类人员工资福利外,还可享受校内引进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