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六)博士,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3年以上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后经历,45周岁以下。
近5年内在二级核心期刊发表教研论文1篇且取得以下4项中的任意两项:
(1)主持省级课程、或教材、或实践实验教学项目。
(2)主持省级教研教改项目1项并结题。
(3)全国教师教学竞赛(创新或青年)三等奖,或省级教师教学竞赛(创新或青年)一等奖,或获评省级教坛新秀。
(4)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排名前三、二等奖排名第一)或厅市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排名第一)。
(七)符合B类应聘条件
研究方向:
生物学、作物学、园艺学、农业资源与环境、农业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土木工程(市政工程方向)、化学、化学工程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与化工
福利待遇:
学校安家费(万元):150;
租房补贴:每年1.2万元,补贴3年
市人才安家补助和购房补贴:学院协助申请宁波市人才安家补助和购房补贴
科研启动费(万元):自然科学20;人文社科15
其他待遇;可直聘正高。
此外,根据《宁波市人才安居实施办法》,2018年10月11日之后从宁波市外全职新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宁波大市范围内首次购买家庭唯一住房的,可享受实际购房总额20%,最高20-60万元的宁波市购房补贴(引进前在甬购房,无法享受购房补贴);另外根据相应人才类别,还可享受15-800万元的安家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