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六)博士,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3年以上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后经历,40周岁以下。
近5年内,主持省部级重点项目1项;或省部级一般项目2项;或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三等奖及以上1项;或理工科获得单项100万元、人文社科获得单项60万以上的横向项目。
近5年内,理工科在本领域SCI中国科学院大类一、二区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大类三、四区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人文社科在本领域一级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
(七)符合A/B/C/D1应聘条件
研究方向:
机械工程、电气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机器人科学与工程、生物医学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兵器科学与技术
福利待遇:
学校安家费(万元):150;
租房补贴:每年1.2万元,补贴3年
市人才安家补助和购房补贴:学院协助申请宁波市人才安家补助和购房补贴
科研启动费(万元):自然科学20;人文社科15
其他待遇;可直聘正高。
此外,根据《宁波市人才安居实施办法》,2018年10月11日之后从宁波市外全职新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宁波大市范围内首次购买家庭唯一住房的,可享受实际购房总额20%,最高20-60万元的宁波市购房补贴(引进前在甬购房,无法享受购房补贴);另外根据相应人才类别,还可享受15-800万元的安家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