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
3.原则上具有研究生学历和博士学位;或硕士学位且具有副高级职称以上人员;符合我省考核招聘条件的有关高层次人才。
4.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在1984年5月至2007年5月期间出生),具有副高级职称的不超过45周岁(在1979年5月至2007年5月期间出生),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不超过50周岁(在1974年5月至2007年5月期间出生)。特别优秀或紧缺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研究方向:
森林资源类、食品科学与工程类、公共
卫生与预防医学类、旅游餐饮类、基础
医学类、生物科学类;
职业技术教育(学)、食品安全与药物
化学、生物与医药、生物医学工程、生
物工程、发酵工程、微生物学、药理学、
生物化工
福利待遇:
1.聘用人员除享受国家和福建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岗位等级的工资福利待遇外,还可享受校内引进待遇。
2.对符合福建省、福州市引进人才认定条件的,可申请省市相关部门审核确认,享受相关人才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