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价值取向,具有良好的公民意识和职业道德;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4.恪守科研道德和学术规范,爱岗敬业,诚实守信;5.原则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6.原则上应先具有不少于一个聘期的特别研究助理经历。博士后经历院内、外均可;7.应聘人应具有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经历,或以第一作者在SCI期刊上发表1篇影响因子≥10的研究论文(暨Web of Science最新公布的期刊IF或IF5-year);8.与研究所现有的岗位聘用人员不存在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9.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10.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1)受过刑事处罚的;(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3)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违法被解除聘任(用)合同的;(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5)受纪律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7)与研究所有聘用回避情形的;(8)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研究方向:
生物学、作物学、中药学、药学、植物学、基因组学、生物信息学
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管理,根据国家和研究所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薪酬和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