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8-45周岁(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遵守宪法和法律。(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四、信息发布五、引进待遇六、报名基本条件
3(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五)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年龄、专业(技能)、身体条件及心理素质、工作经历等要求。博士要求45周岁及以下,具体见招聘计划岗位信息表。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有相关工作经历。报名的专业、学历、学位应相统一。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5年版)》(附件3)。(六)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一)招聘对象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具有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二)招聘计划:本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60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2《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三)岗位类型:专任教师岗位,使用实名事业编制。(四)预引进在读博士:在读的优秀非定向博士研究生通过考核可以与学校签订《预引进博士协议》,约定毕业之后来校工作。
研究方向:
教育学类;化学类;力学类;材料及冶金类;能源动力及工程热物理类;化工与制药技术类;药学类
福利待遇:
(一)我校“协议薪资(安家费)及“科研启动经费实行滚动享受制,即第一个服务期满且届满考核合格后,下一个服务期可以继续享受此待遇。(二)全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使用实名事业编制,提供具有竞争力的优厚薪酬待遇,除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外,每个聘期均享受协议薪资(安家费),提供科研启动经费、人才津贴及伙食补助等。(三)首聘期提供免费住房(90-120㎡)或提供优厚租房补贴。(四)安置配偶工作,符合调动条件或具有博士学位者可入事业编制,硕士学位者可以通过公开招聘入职享受教职人员控制数,其余编外聘用。(五)协助安排子女学前及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提供优质中小幼教育资源。(六)35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的青年人才,符合自治区“青苗人才培养专项政策的,额外享受自治区配套的待遇。经认定符合自治区高层次人才条件的享受相应待遇。(七)预引进在读博士:享受优厚的生活补助(最高可享受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