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取得博士学位的博士、博士后。其中理工科类的应聘者年龄不超过35周岁,人文社科类年龄不超过38周岁,紧缺学科或业绩成果突出的可适当放宽
研究方向:
美学、写作学、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课程与教学论(语文)、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汉语言文字学、新闻学、传播学
福利待遇:
(一)薪酬待遇:享受有竞争力的年薪、学校代表性科研成果奖励及其他绩效奖励;学校建立薪酬增长机制,不断提高人才待遇的竞争力。引进顶尖人才待遇可"一事一议"。(二)科研保障:根据对应岗位提供充足的科研启动经费、畅通的岗位发展通道和一流的教学科研环境。同时,视人才的实际科研工作需要,提供办公条件、实验环境和设备支持。(三)优良的生活条件:提供人才及教师周转公寓,并享受丰厚的安家费及住房补贴。(四)岗位聘任:第六类、七类岗位优秀人才到校后可申请人才培养体系的独秀青年学者、年薪制。(五)职称认定:引进的博士后人员,按照广西有关政策,可申请认定副高级职称。(六)第一至第四类岗位人才配偶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学校安置工作;第五类岗位紧缺学科人才配偶(具有硕士学位的,学校安置工作;具有学士学位的,学校推荐工作),非紧缺学科人才配偶,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学校推荐工作。(七)引进人才子女可申请入读学校的附属学校。(八)引进人才的教学科研成果,学校可推荐到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根据自治区政府文件要求,符合相应条件者,可申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才认定,并享受相应的待遇。若入选各类人才项目,还可享受各类优厚的人才项目资助。首次来桂工作的35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的青年人才,可按照政策申领自治区青苗人才普惠性支持。如入选桂林市人才,还可以享受桂林市人才有关津贴、购房补贴和个税奖励等人才补助。详见桂林市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