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高尚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
(二)适应我院专业建设需要,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有指导专业教学、实习实训技能,有为学院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奉献的精神,身体健康。
(三)具有博士学位的正高职称年龄不超过50周岁;具有博士学位副高职称年龄不超过45周岁;应往届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条件特别优秀者经学院研究后可适当放宽限制。
(四)符合引进岗位列表具体要求。国(境)外学历相近专业、国内高校自设专业、研究方向符合学院学科发展需要的优秀博士均可报名。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服务期内“各类订单定向生;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党纪、政纪处分;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在各级人事考录招聘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研究方向:
机械工程0802、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电气工程0808、电子科学与技术0809、信息与通信工程0810、控制科学与工程081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农业工程0828、食品科学与工程0832、电子信息0854、机械0855、生物与医药0860
福利待遇:
1.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国家和甘肃省有关政策享有所聘岗位的工资福利待遇。
2.免费提供校内教师公寓一套。
3.受聘5年内,实行低职高聘,享受校内相应教师绩效津贴及博士津贴;受聘5年后,以实际专业技术职务聘用享受校内教师绩效津贴。
4.科研启动费按学院科研管理项目有关规定执行。
5.夫妻双方都符合高层次人才条件的,安家费、住房补贴不重复计发,科研启动费可重复计发。
6.根据甘肃省《“陇原人才服务卡制度实施办法(修订版)》,经省委人才办认定的“陇原人才服务卡人员可申领甘肃省配套安家补贴。分类享受税收政策、就医保障、免收景点门票、子女入学、机场服务、金融服务、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等12项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