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专业不限(具有一定的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硕士及以上学历优先考虑)面向全国招聘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持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境外留学人员和赴台陆生不受普通高等教育限制),并完全符合《绵阳师范学院2025年上半年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含表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详见附件)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境内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资格审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25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二)基本条件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原从事教师职业的应聘者,应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两栏分别相符。不符合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4)符合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报考须征得单位书面同意。(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2)曾被开除公职的。(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5)发生过师德失范行为和学术不端行为的。(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7)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已经录用为我校非编Ⅰ类的在职员工。(8)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9)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10)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三、招聘岗位、名额、条件要求本次招聘名额为30名。详见《绵阳师范学院2025年上半年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四、报名、资格审查、缴费和岗位调整
研究方向:
四川绵阳舞蹈文化艺术研究
福利待遇:
本次招聘聘用人员的相关待遇和管理按《绵阳师范学院非事业编制Ⅰ类人员聘用管理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