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爱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从事教学、科研等一线工作。
4.年龄条件:博士研究生(含学历和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90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级职称且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5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正高级职称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80年1月1日之后出生;A类领军人才年龄放宽5岁,即1975年1月1日之后出生。
1.具有优良科研创新潜力或教学业绩特别突出的青年博士研究生;
2.在专业相关领域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取得我校认定的较高水平科研成果;
3.能够带领团队开展教学科研工作。
研究方向:
建筑工程类
福利待遇:
1.提供具有地区竞争力的薪资及科研经费;
2.协助安排子女入学;
3.按在编方式引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