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中共党员,30周岁以内,本科及以上学历;
2.热爱学生,有志于长期从事学生工作,能住校,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文字及口头表达能力,有在校期间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的经历;
3.具有辅导员经历或者有心理咨询等专业资格证书者优先。
辅导员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学院关于学生工作的指示、决定;
2.负责学生日常管理工作和奖助学金评选工作;
3.做好新生入学教育工作和毕业生实习、就业指导工作;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研究方向:
辅导员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