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博士学位。
(2)副教授或副研究员及以上职称。
(3)年龄5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4)引进后需要全职在漯工作。
(5)具有学术领军实力,在本领域权威期刊发表系列高水平成果,主持并完成省级及以上重点项目,具备独立设计重大科研课题的能力。
(6)具有团队管理经验,拥有5人以上科研团队管理经历,擅长跨学科协作,能有效整合资源推动成果转化,兼具学术指导力与实验室战略发展规划能力。
(7)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A.主持并结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项及以上;
B.作为第一作者发表至少2篇影响因子不低于5.0的SCI论文;
C.主持本专业省级科学技术二等奖(排名第一)及以上。生育力保护和优生重点。
研究方向:
生育力保护和优生重点
福利待遇:
(1)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者,纳入漯河市事业单位编制管理。
(2)聘期五年,试用期半年(享受相应待遇),试用期满后,根据考核情况进行相应聘任。聘期内由漯河市中心医院(高水平医院)签订目标责任书,实行聘期目标管理。
(3)工资福利
在聘期内实行目标年薪制工资,学科带头人目标年薪50-100万元(税前收入,含“五险一金”),首席研究员目标年薪20-50万元(税前收入,含“五险一金”),具体发放事宜双方面议并在聘用合同中体现。
(4)待遇补贴
按照《漯河市支持漯河市中心医院(高水平医院)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经认定后可享受相应的人才引进政策。
全职引进的国际一流人才(A类人才),市财政给予200万元在漯购房补贴或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解决住房问题;市财政给予500万元生活补贴,分5年发放。
全职引进的国家人才计划等国内一流人才(B类人才),市财政给予120万元在漯购房补贴或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解决住房问题;市财政给予200万元生活补贴,分5年发放。
全职引进的省级人才计划等省内一流人才(C类人才),市财政给予100万元在漯购房补贴或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解决住房问题;市财政给予40万元生活补贴,分5年发放。
全职引进的青年拔尖人才(D类人才),五年内在漯河购买首套住房的,市财政给予50万元购房补贴;市财政给予20万元生活补贴,分5年发放。
全职引进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才、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才,五年内在漯河购买首套住房的,市财政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购房补贴;市财政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生活补贴,分5年发放。
全职引进的当年出站后来漯河市中心医院(高水平医院)工作的博士后,博士、硕士、本科人才,五年内在漯河购买首套住房的,市财政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5万元、2万元购房补贴;对当年出站后来院工作的博士后,博士、硕士人才,市财政分别给予18万元、15万元、5万元生活补贴,分5年发放。
引进人才按照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况享受住房保障、子女教育、配偶安置、医疗保健等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