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初级(无职称)及以上招聘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政治立场坚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严谨求实、爱岗敬业,须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师德师风,科研诚信,严谨治学,秉持学术良知,恪守学术规范。
2.入职前取得国家认可的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如有在中国港澳台地区学习、国外留学经历的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等有关证明材料。
3.如岗位无特殊说明,技药岗及管理岗应聘人员须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医教研岗应聘人员原则上须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高级职称可适当放宽)。GRE、GMAT考试成绩优秀者优先,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相当水平外语成绩证明。
4.应聘医教研岗位的初中级职称人员均须持有医师资格证,在入职前完成规培并经规培考核合格,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除外。
5.如岗位无特殊说明,医教研岗、技药岗历届应聘人员,要求有公立三甲医院工作经历。
6.身心健康,能承担岗位工作相关要求。
7.年龄要求:如岗位无特殊说明,初中级职称应聘人员年龄不超过35岁(即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8.符合应聘岗位的其他要求,详见岗位计划表。
9.长期招聘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招聘不受本次岗位职数限制。
10.个别优秀者根据医院岗位情况可酌情放宽基本条件。
研究方向:
重症医学
福利待遇:
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待遇
1.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对象为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
2.对已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五、福利待遇
1.医院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工资标准参照国家及广西事业单位现行标准,奖励性绩效按医院绩效考评方案执行,按政策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
2.博士研究生及高级职称人员经医院开展的编制考核后将转为正式编制职工。
3.医院不定期开展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工作,入职后表现优秀者,符合条件可参加公开招聘转为正式编制职工。
4.博士的其他待遇:
(1)年龄35周岁以下且符合我院引进人才相关规定的优秀青年博士按医院的相关人才政策可给予税前安家费32-50万元(税后25-35万元),连续5年税前人才引进津贴最高6万元/年。另外配套相应科研启动经费15-25万元。成绩突出者,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2)可根据自治区有关规定申报及享受“广西青苗人才”普惠性支持政策;
(3)博士毕业生来院参加面试,可报销往返路费及住宿费。
六、平台保障
1.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与中山大学等高校博士后流动站联合培养博士后;
2.中山大学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中山大学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为广西地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定向招录培养医学研究生;
3.科研实验平台:转化医学实验室、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GCP)、公共卫生医学中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