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中共党员,具备思想政治教育相关学科的宽口径知识储备,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以及教育引导能力、调查研究能力等。具有三年及以上学生工作经验者优先。业绩突出者,或获省部级及以上表彰、奖项,可适当突破条件。
研究方向:
思想政治教育相关
福利待遇: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相关待遇按上海市事业单位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留学归国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可的学历学位认定证明。国内应届毕业生未按期毕业的,本录用资格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