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学术道德和合作精神。
(二)符合《高等教育法》中规定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基本条件。
(三)年龄要求见附件1(年龄计算截止至报名截止之日),如特别优秀或岗位急需等特殊情况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学历学位要求为硕士研究生,且本科教育阶段须在境内完成。
(五)身心健康,符合岗位工作要求的条件。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目前为我校在职工作人员;
2.在读博士研究生(含2025年已通过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但尚未办理入学手续的人员);
3.受过刑事处罚的;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5.被开除公职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研究方向:
1.音乐硕士(专业硕士)A130202(小提琴方向)2.舞蹈硕士(专业硕士)A130203(芭蕾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