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且已取得相关行业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经本单位、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事部门批准;
4.应聘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90年9月(含)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研究生或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且已取得相关行业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5年9月(含)以后出生)。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现役军人;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正在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正在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8.按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研究方向:
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城市规划与设计,建筑技术科学,建筑学,城市规划,建筑与土木工程,城乡规划学
福利待遇:
(一)政治待遇:引进到我县工作的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聘用到事业单位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聘用到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
(二)生活待遇:引进的紧缺人才根据引进类别可享受18万至23万元的住房补贴、购房补贴、生活补贴、住房保障及综合性奖励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