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
除规定的职位资格条件外(详见附件1:《昌江黎族自治县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还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学历、资质及工作经历,应聘人员年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5年11月3日。
3.具有较强的企业经营管理能力,善于把握市场经济和企业发展规律,具有胜任岗位职责的能力,懂经营、会管理、善决策,注重团队协作,善于组织协调,能够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4.具有较强的责任感、开拓进取意识,能够主动适应市场,善于捕捉商机,做好风险防控,不断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
5.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6.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品行端正、遵纪守法、严守底线、廉洁从业,无违法违纪及失信行为。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到党纪政务处分且在处分影响期内影响使用情形的;
4.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或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中有严重个人信用问题的;
5.配偶及子女均(或任一方)已移居国(境)外的;
6.与现(原)单位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并仍处于竞业限制期内的;
7.拒绝履行服兵役义务,被纳入履行国防义务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实施联合惩戒的;
8.影响后续聘用或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科及以上。
(1)拟定集团公司员工招聘计划,组织招聘工作;
(2)负责集团公司员工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劳动用工、人事档案、人员信息等管理工作;
(3)组织集团公司员工职称聘用、学历鉴定工作及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拟定集团公司年度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4)负责完善公司晋升、任免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劳务派遣人员劳动关系及薪酬管理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及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工作。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力资源管理、法学(劳动法方向)等相关专业;
(2)年龄35岁以下,中共党员,5年以上人力资源工作经验;
(3)具备扎实的人力资源管理知识和技能,熟悉国家劳动法和相关法规;
(4)能够运用工具对人力资源数据进行处理和分析;
(5)具有良好的文字写作能力、计划分析能力、主动执行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学习与适应能力,有责任心、执行力强,能够灵活处理工作中的突发情况。
研究方向:
人力资源管理、法学(劳动法方向)等相关专业
福利待遇:
按《昌江黎族自治县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薪酬管理规定(暂行)》执行。符合《海南自由贸易港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的,经相关部门认定后,享受相应层级的人才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