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思想政治水平。热爱祖国,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及刑事处罚。为人师表,品行端正,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较高的学术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掌握现代教育技术技能,能以“四有好老师”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二)身心条件。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的要求,且达到《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规定的体检合格标准。
(三)业务条件。学历、学位和专业符合我校公布的招聘岗位要求,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和技能条件。
(四)年龄条件。具有教授(正高)职称或达到教授水平者,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1979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教授(副高)职称或达到副教授水平者,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84年6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原则上在3周岁以下(1989年6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和紧缺的博士及以上人才可“一人一议”。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海外人才引进
学校诚挚邀请来自世界各地的英才依托我校申报优青(海外)项目。
学校诚挚邀请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经济与管理等学科取得较好成绩的海外优秀青年学者,完成博士阶段学业或博士后出站回国工作,引进待遇可“一人一议”。
35周岁以下
研究方向:
艺术学、美术与书法、设计;设计学;机械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
福利待遇:
第一类人才:
分层标准与学术业绩: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等中做出重大成就和贡献,具有重大影响力的领军人才。符合《安徽省高层次人才分级
分类目录》规定B类以上人才标准,且达到《2025年合肥大学人才引进分类标准》对应要求
安家费和购房补贴:面议
科研启动经费:面议
第二类人才:
分层标准与学术业绩:在服务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等中做出重要贡献,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优秀拔尖人才。符合《安徽省高层次人才分级分类目录》规定D类以上人才标准;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正高级职称,年龄不超过45周岁,且达到《2025年合肥大学人才引进分类标准》对应要求
安家费和购房补贴:面议
科研启动经费:100W-400W
年薪:60W-150W
第三类人才:
分层标准与学术业绩:在服务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等中做出积极贡献,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学科带头人,或具有独立科研工作能力的海内外优秀人才。符合《安徽省高层次人才分级分类目录》规定E类以上人才标准: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副高级职称,年龄不超过40周岁,有硕士生导师工作经历,且达到《2025年合肥大学人才引进分类标准》对应要求。
安家费和购房补贴:100W-200W
科研启动经费:100W-400W
年薪:60W-150W
第四类人才:
分层标准与学术业绩:具有一流学术基础和突出发展潜力的博士,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各学科教师队伍结构中紧缺的教学科研人才,且达到《2025年合肥大学人才引进分类标准》对应要求。
安家费和购房补贴:40W-60W
科研启动经费:自然科学类10W-30W,人文社科类4W-12W
其他:每月1000元租房补贴,博士津贴500元,均累计发放3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