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师德高尚,学风严谨;
4.应聘人员须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
5.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招聘条件:副教授以上人才年龄不超过45周岁,应届博士人才年龄不超过40周岁。
研究方向:
法学(刑法、知识产权法、经济法优先)、社会学(社会工作方向优先)、心理学
福利待遇:
符合学校文会学者(第四层次)者,提供50万元住房补贴;30万元安家费;一年租房补贴;2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享受特聘教授四级岗工资待遇;15万元人才特岗津贴。
符合学校文会学者(第五层次)者,提供20万元住房补贴;10万元安家费;一年租房补贴;5万元科研启动经费;享受特聘副教授五级岗工资待遇;6万元人才特岗津贴。
应届博士享受讲师工资待遇(取得正常业绩者年薪约12-15元万);给予连续三年1200元每月的租房补贴或者租住或购买青岛市人才公寓。学院提供3万元额度的科研启动经费保障。
全球TOP200高校的海外博士毕业生,可在满足申报条件的前提下,由学校协助申请山东省、青岛市相关人才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