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食品科学与工程
(一级学科0832、0972)
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爱岗敬业;
(三)须具有毕业于国内外高校或科研机构的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具体岗位和学科专业等要求见招聘岗位,国(境)外相近专业、高校自设专业和专业博士,由学校综合研究审定是否纳入招聘范围;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在45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业绩成果突出的优秀博士经研究通过可适当放宽年龄;
(六)应聘人员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博士学历学位证书(以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为准),国(境)外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因涉嫌犯罪采取强制措施的;
2.曾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3.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4.有篡改、伪造人事档案材料等情况的;
5.有学术不端行为的、有师德失范行为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研究方向:
食品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0832、0972)
福利待遇:
(一)引进人员入职后纳入学校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规定的工资待遇、校内岗位津贴及学校福利;
(二)引进的博士研究生按照学科专业门类给予不同标准的安家费;
(三)提供专项科研启动经费支持;
(四)根据甘肃省《“陇原人才服务卡”制度实施办法》,经省委人才办认定的“陇原人才服务卡”人员可享受甘肃省发放的高层次人才补贴;
(五)协助解决配偶工作安置问题;
(六)享受博士专项岗位补贴;
(七)博士研究生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符合条件的直接定职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
(八)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坚持以用为本,一事一议、特事特办;
(九)高层次人才引进待遇由人事处按照学校《高层次
人才引进管理办法(试行)》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