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3.政治坚定,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热爱教育事业。
4.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具备良好的科研潜力、较强科研创新意识、团队合作精神、管理协调及社会服务能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19.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研究方向:
体育学
福利待遇:
(一)两院院士、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河南省百人计划、中原学者、河南省特聘教授等顶尖人才,实行“一人一策”,待遇面议。(二)博士研究生紧缺专业博士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A类博士研究生,不符合的为B类博士研究生。非紧缺专业博士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B类博士研究生,不符合的为C类博士研究生。
(1)国家级科研项目的主持人或第二名(仅限理工科,且主持人为导师)。
(2)国家级科技成果奖的主要完成者(限前8名)或省部级科技成果二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者(限前2名)。
(3)生物、化工、环境、材料等相关专业博士在读期间在本学科SCI一区发表论文3篇,或在SCI二区以上发表论文5篇。其他专业博士在读期间在本学科SCI一区、SSCI一区发表论文1篇,或在SCI二区、SSCI二区发表论文3篇,或SCI、SSCI、EI(理工科)、CSSCI(文科)收录期刊论文共计5篇。SCI、SSCI收录论文级别以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发布的最新分区表为准。以上论文限第一作者。
2.博士后安家费在同类博士研究生基础上再提高3万元。
3.根据南阳市相关政策,经南阳市相关部门认定后可享受南阳市引进人才待遇。
4.博士研究生到校工作后,按副教授职称享受相应的绩效工资,期限五年,五年后按实际职称享受绩效工资。同时,按照工作业绩,可享受学校文件规定的相应教学、科研奖励。5.博士研究生在校工作期间,按学校规定发放博士津贴。
6.博士研究生到校后,与学校签订引进协议,服务期为8年。
7.博士研究生配偶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可以人事代理形式安排工作。要求解决配偶工作的,服务期延长至16年;不要求解决配偶工作的,安家费在同类博士研究生的基础上再提高8万元。
8.帮助解决引进人才子女小学和初中入学事宜。(一)安家费、科研启动费发放办法
1.安家费:入职签定协议后,一次性全额发放。
16.科研启动费:以科研项目为支撑,按照《南阳理工学院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二)夫妻双方同为博士研究生,分别提供安家费和科研启动费,住房只提供一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