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爱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从事教学、科研等一线工作。
4.年龄条件:博士研究生(含学历和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90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级职称且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5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正高级职称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80年1月1日之后出生;A类领军人才年龄放宽5岁,即1975年1月1日之后出生。
1.具有一定学术影响力、持续发展潜力和团队组织能力的一流青年学者,取得博士学位后在国(境)内外高校、科研机构从事教学科研工作3年以上;
2.在专业及相关领域具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取得我校认定的高水平且有一定影响力的科研成果;
3.具备独立或带领团队开展教学科研工作的能力。
研究方向:
艺术类、城建规划类、材料工程类、信号与信息处理、控制科学与工程、电气工程类
福利待遇:
1.一人一议,提供独立科研用房,按工作需要组建科研团队;
2.提供具有地区竞争力的薪资、安家费及科研经费;
3.协助安排子女入学;
4.按在编方式引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