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具有热爱康复事业,爱岗敬业、作风正派、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事业心,良好的医德品行;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团队合作能力。外省市社会人员(高级专业技术人员除外),
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招聘条件中的持有居住证时间和工作年限计算时间截止为2025年12月31日。
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中级职称,或具有本科学历、已聘任主治医师;康复医学、神经内科学、内科学、胸心外科学专业;38周岁及以下,
身体健康;具有二甲及以上医院二年以上(本科学历需具有六年以上)临床工作经验(不含规培时间),具有较全面的业务知识与技能,熟练掌握医疗专业技术,能够解决复杂疑难问题。
研究方向:
基础医学临床
福利待遇:
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本市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