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有志投身国家生态环境保护事业;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
(四)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90年10月15日后出生),有工作经验的博士及高级职称人员可放宽到40周岁(1985年10月15日后出生);
(五)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条件(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为报考者最高学历学位对应专业,且在校期间为非在职);
(六)具备岗位职责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同等条件下,具有环境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水和土壤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等相关工作经验,能够熟练运用制图及常用遥感图像处理软件,或能够熟练掌握数据分析软件,有一定AI编程数据处理能力者优先。
研究方向:
环境科学(083001)、环境工程(083002)、资源与环境(085770)、生态学(071012)、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095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