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规章,具有良好的师德品质和职业精神,身心健康;
2.年龄要求:博士研究生原则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9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副高职称者,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正高职称者,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8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团队学科领域符合我校学科专业建设布局规划需要,团队带头人,原则上为第一类别杰出人才。
研究方向:
化学工程与技术、化学工程、化学工艺、应用化学、工业催化、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科学、环境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