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规章,具有良好的师德品质和职业精神,身心健康;
2.年龄要求:博士研究生原则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9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副高职称者,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正高职称者,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8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在国内外知名高校取得博士学位,符合学校重点建设学科和紧缺急需专业建设需求,已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具备较好的发展潜力和科研能力。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以下,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研究方向:
土木工程、建筑学、风景园林、材料科学与工程、结构工程、市政工程、道路与铁道工程、土木水利、建筑设计及其理论、风景园林、城市规划与设计、岩土工程、交通工程、环境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材料学、工程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