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我省现行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
3.年龄要求:博士报名者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在1984年3月至2007年3月期间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报名者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在1979年3月至2007年3月期间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报名者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在1974年3月至2007年3月期间出生),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4.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落款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
骨干人才是指在本学科领域造诣较深,学术思想活跃,有学术发展潜力,科研能力强,能领导学科团队开展高水平教学、科研工作的人才。
骨干人才应具备我校副教授及以上任职条件,且具有博士学位,理工类年龄≤40周岁,人文社科类年龄≤45周岁。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一等奖(排名前2)、二等奖(排名第1);
2.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排名前2);
3.省级教学名师奖;
4.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排名第1);
5.省专利奖一等奖(排名第1);
6.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排名前2)、二等奖(排名第1);
7.福建省“雏鹰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项目人选;
8.闽江学者特聘教授(或相当等级的其他省、直辖市人才项目入选者);
9.省级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文化名家;
10.近6年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至少2项(含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最多1项,不含国家基金1年期项目和其他短期项目);
11.近5年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且各类科研项目实际到账经费累计理工科至少1200万元、人文社科至少300万元。
若应聘者为国(境)外学者,应在国(境)外高校、科研机构取得博士学位或在国内取得博士学位,且在国(境)外从事教学或研究工作连续3年以上(在国<境>外进行博士后研究的时间列入计算范围),并同时具备近5年内,人文社科类发表SSCI二区及以上、A&HCI收录期刊论文至少6篇,理工类发表SCI一区收录期刊论文或Top期刊学术论文至少8篇,或6篇且其中影响因子大于10的不少于1篇。
研究方向:
电子信息类、通信信息类、物理学类、海洋科学类、计算机硬件技术类、光学工程类、海洋技术与工程、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微电子科学与工程、微电子工程、人工智能
福利待遇:
学校根据福建省、厦门市人才政策的有关规定,协助符合现行政策条件的人员积极申报相关人才项目及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