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我省现行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
3.年龄要求:博士报名者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在1984年3月至2007年3月期间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报名者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在1979年3月至2007年3月期间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报名者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在1974年3月至2007年3月期间出生),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4.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落款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
领军人才是指在国内外相关学科具有较高的学术声誉,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精神和学术组织管理能力,能领导现有学术队伍开展一级学科建设工作和学术活动的人才。
领军人才应具备我校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且具有博士学位,原则上年龄≤50周岁,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近10年内曾入选以下人才计划(工程、项目),且近5年内有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
(1)省特支人才“双百计划”人选;
(2)省引才“百人计划”人选。
2.近5年内曾担任以下职务或项目(课题)负责人: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含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联合基金项目)负责人;
(2)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负责人;
(3)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负责人;
(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课题负责人;
(5)国家前沿创新计划重点军工项目负责人或级别相同的国家级重点国防军工科研项目负责人。
3.近5年内曾获得以下荣誉称号(奖项):
(1)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一等奖(排名第1);
(2)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排名前5)、一等奖(排名前3);
(3)中国专利金奖获得者(排名第1);
(4)省部级科学技术奖特等奖(排名前2)、一等奖(排名第1);
(5)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排名第1);
(6)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专著类一等奖(排名前5)、二等奖(排名第1)。
4.近6年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至少3项(含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最多一项,不含国家基金1年期项目和其他短期项目)。
5.近5年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且各类科研项目实际到账经费累计理工类至少2500万元、人文社科类至少625万元。
若应聘者为国(境)外学者,应具有国(境)外知名高校、研究机构教授职务(不含名誉教授或讲座教授等),具体引进事宜由学校根据其所属学科在国际知名三大世界大学学科排名情况,通过“一事一议”研究决定。
研究方向:
工商管理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公共管理类、会计与审计类、财政金融类、统计学类、旅游餐饮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管理科学与工程、城市与区域规划、管理系统工程
福利待遇:
学校根据福建省、厦门市人才政策的有关规定,协助符合现行政策条件的人员积极申报相关人才项目及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