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我省现行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
3.年龄要求:博士报名者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在1984年3月至2007年3月期间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报名者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在1979年3月至2007年3月期间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报名者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在1974年3月至2007年3月期间出生),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4.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落款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
杰出人才是指学术造诣高深,已取得所在学科国内外公认的重要成就,具有凝聚多学科协同攻关、领导跨学科团队开展学科建设能力的人才。
1.杰出人才A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中国科学院院士;
(2)中国工程院院士;
(3)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
(4)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
(5)近10年曾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含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技进步奖,下同)特等奖(排名前2)、一等奖(排名第1)。
海内外具有与上述人才相当学术地位或成就的专家学者,经学校学术委员会推荐报学校“一事一议”研究。
2.杰出人才B类:原则上应具备我校二级教授任职条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近10年内曾入选以下人才计划(工程、项目),且近5年内有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
①“CJ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
②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项目人选。
(2)近10年内曾担任以下职务或项目(课题)负责人:
①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
②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负责人;
③国家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负责人;
④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负责人;
⑤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基础科学中心项目负责人。
(3)近10年曾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特等奖(排名前5)、一等奖(排名前3)、二等奖(排名第1)。
(4)近5年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且各类科研项目实际到账经费累计理工科至少5000万元、人文社科至少1250万元。
若应聘者为国(境)外学者,应具有国(境)外知名高校、研究机构的教授职务且实际任职满5年(不含名誉教授或讲座教授等),具体引进事宜由学校根据其所属学科在国际知名三大世界大学学科排名情况通过“一事一议”研究决定。
3.杰出人才C类:原则上应具备学校三级教授及以上任职条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近10年内曾入选以下人才计划(工程、项目),且近5年内有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
①国家级重大人才计划项目人选(不含创业人才、青年项目);
②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含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不含科技创业领军人才);
③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国家青年拔尖人才;
④“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⑤国家“青年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入选者;
⑥中科院“百人计划”人选(不含青年项目);
⑦“CJ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项目人选;
⑧国家优秀青年科研基金项目负责人;
⑨国家级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⑩国家级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
11福建省特级后备人才项目人选。
(2)近10年内曾担任以下职务或项目(课题)负责人:
①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
②国家部委产业、领域首席科学家;
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负责人;
④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负责人;
⑤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攻关项目负责人;
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负责人;
⑦国家前沿创新计划重大军工项目负责人或级别相同的国家级重大国防军工科研项目负责人(涉及国防军工科研项目及其实际到账科研经费的认定由科研处提出认定意见,下同)。
(3)近10年内曾获得以下荣誉称号(奖项):
①国家科学技术奖一等奖(排名前5)、二等奖(排名前3);
②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特别荣誉奖、专著类一等奖(排名前3);
③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排名前3),一等奖(排名前2);
④省部级科学技术奖特等奖(排名第1)。
(4)近5年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且各类科研项目实际到账经费累计理工科至少4000万元、人文社科至少1000万元。
若应聘者为国(境)外学者,应具有国(境)外知名高校、研究机构教授职务且实际任满2年(不含名誉教授或讲座教授等),具体引进事宜由学校根据其所属学科在国际知名三大世界大学学科排名情况,通过“一事一议”研究决定。
研究方向:
工商管理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公共管理类、会计与审计类、财政金融类、统计学类、旅游餐饮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管理科学与工程、城市与区域规划、管理系统工程
福利待遇:
学校根据福建省、厦门市人才政策的有关规定,协助符合现行政策条件的人员积极申报相关人才项目及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