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50岁及以下
1.具备正高级职称;
2.年龄不超过50周岁,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3.具有企业实际工作经验者优先。
经济学(02)法学(03)教育学(04)文学(05)理学(06)工学(08)管理学(12)
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热爱党的教育事业;
(四)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忠于职守,身心健康;
(五)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六)具备与应聘岗位相应的工作能力和技术水平;
(七)具有北京市户籍,或符合北京市人才引进政策的外埠人员;
(八)具有正高级职称;
(九)截止到报名时间,年龄要求50周岁及以下,条件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经济学(02)法学(03)教育学(04)文学(05)理学(06)工学(08)管理学(12)
研究方向:
经济学(02)法学(03)教育学(04)文学(05)理学(06)工学(08)管理学(12)
福利待遇:
聘用及待遇
(一)享受北京市事业编制待遇,按照北京市和学校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薪酬,社会保险、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等按国家和北京市相关规定执行。
(二)聘用人员岗位等级:按照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办法执行。
(三)试用期规定:入职后实行聘用合同管理,首次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四年。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涉及办理落户的终止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