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应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立德树人、遵纪守法;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具有履行高校教学、科研及学科建设的能力,符合我校学科发展需要,身心健康;
3、符合《高等教育法》中规定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基本条件。
岗位应聘条件:具有特别优秀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潜能,研究方向具有重要创新前景,获得海内外认可的专业成就,近五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顶尖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或取得公认的科研成果,基本符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2024年)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中对学科方向带头人的要求,同时符合各二级学院学科建设发展的相关要求。在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任副高以上职称,或其他高校(科研机构)任正高职称,或在某一学科领域有突出的科研成果,形成较大影响力、有持续发展潜力的学者。
学科带头人岗、紧缺急需人才岗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二级学院院长岗、学科方向带头人岗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学术骨干岗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特聘青年研究员(A/B)岗年龄在35周岁以下。上述岗位年龄时间按照2025年1月1日计算(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研究方向:
环境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环境科学、环境工程、化学工程、化学工艺、应用化学等专业
福利待遇:
岗位待遇
(一)编制
1、二级学院院长岗、学科带头人岗、学科方向带头人岗、学术骨干岗、紧缺急需人才岗如符合学校入编条件的可直接给予事业编制,入职前为非事业编制的,入职后若取得的业绩条件达到学校入编条件的可申请入事业编制。
2、特聘青年研究员岗为预聘制,需入职后取得的业绩条件达到学校入编条件的方可申请入事业编制。
(二)薪酬待遇
1、二级学院院长岗、学科带头人岗、学科方向带头人岗、学术骨干岗和紧缺急需人才入编岗工资待遇按国家事业单位有关政策规定执行,非事业编待遇按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2、特聘青年研究员岗待遇按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三)科研经费
根据预期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学校安排适当的实验场地,提供相应的科研启动经费,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申请使用。
(四)安家购房补贴
入职后可按照当时施行的佛山市相关人才政策要求申领安家补贴或购房补贴,如遇政策调整,则按佛山市最新文件规定执行。佛山市扶持资金最低20万,最高1000万(包括安家补贴、购房补贴等)。但如果境内人才档案未调入或者已经享受佛山市人才安居待遇的,不再享受相关待遇。
(五)住房保障
学校优先提供保障住房。
(六)配套服务
协助办理广东省“人才优粤卡”或佛山市“优粤人才卡”,享受广东省及佛山市提供的人才一站式配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