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10月21日至2007年10月21日期间出生)。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报名日期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6.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3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信息与通信工程、电子与通信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专业,并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信息与通信工程、电子与通信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专业和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自动化类、电气类、仪器类专业。
研究方向:
博士、硕士专业:电子科学与技术:0774、0809信息与通信工程:0810电子信息:0854电子与通信工程:085208本科专业:电子信息类:0807计算机类:0809自动化类:0808电气类:0806仪器类:0804
福利待遇:
(一)聘用为我校事业编制教师。
(二)为符合条件的优秀博士提供安家费和科研启动经费。
1.安家费
(1)10-20万元;
(2)可申请吉林省人才政策3.0版人才安家补贴15-35万元;
(3)可申请长春市高校毕业生就业生活补贴6万元。
以上,符合条件的人才可以兼得。
2.科研启动经费
(1)理工科10-15万元;
(2)人文社会科学学科5-8万元。
(三)提供必要的办公和科研等工作条件。
(四)符合我校校内岗位聘任政策者,博士在读期间的科研成果可作为评定依据,按照学校相关认定标准进行认定。
(五)对于特别优秀的人才,可根据个人情况和学校发展需求一事一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