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符合“立德树人”的根本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具有爱国奉献精神;
2.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科学精神、职业道德、严谨的学风和团队合作意识,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能力,身心健康;
3.具有海外学习经历或海外研究经历者优先。
专任教师:
1.年龄35周岁以下,博士毕业3年以内;
2.在应聘岗位学科领域取得高水平研究成果,或具有主持或参与省部级项目研究经验,或获得过省级以上奖励,符合学校专任教师或专职研究人员引进条件的优秀青年。
任职要求:
1.英语语言文学、日语语言文学、法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比较文学与跨文化、翻译学、外语教育教学、国际传播相关专业博士,年龄在35周岁以下;
2.副教授(学术带头人或学术骨干)年龄不超过45周岁;教授(学术带头人或学术骨干)年龄不超过50周岁。
3.其中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计算语言学、实验语言学、神经语言学、法律语言学等方向优先;
4.国际传播相关专业,国内获得博士学位的,本科专业为英语或日语;或者在海外高校取得新闻传播相关学科博士学位。
研究方向:
外国语言文学(英语、日语、法语)、国际传播、国际商务、国际法学、法律语言学等相关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