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艺术教育中心舞台灯光教师: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对党忠诚、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和高校工作,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无不良嗜好;身心健康,能够正常完成学校各项工作安排;在求学和工作期间表现优良,没有受过处分。专业/方向为舞美灯光方向;学历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特殊优秀者学历可放宽至本科);其他要求专业基础扎实,有丰富的舞台灯光实践经验,能够独立完成戏剧演出及演唱会演出灯光编程任务,熟练使用灯光软件和灯控台,具有一定的教学、舞台创作经验,应聘需提交个人编创作品,作品获奖情况,有亲和力,较强的语言表达力,责任心强,有团队合作意识。
研究方向:
舞美灯光方向
福利待遇:
薪酬待遇
1.学校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福利,并为每位教职员工提供完善的薪酬晋升机制和职业发展计划。兼职人员待遇按照学校相关制度执行。
2.学校提供全面的福利保障:餐补、通讯补、房补、工龄工资,其中房补6000元/年,分月发放。
3.寒暑假带薪休假。
4.法定节假日过节费及各项福利。
5.五险一金、年度体检、教师公寓。
6.各类培训进修机会:校外进阶提升班,寒暑假出国交流考察学习,高校间交流研讨会,校外专项培训以及挂职锻炼等。
7.年终奖金丰厚,每年斥资百万奖励优秀教师及教育工作者,最高奖金达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