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公共课;领军人才:具有博士学位,正高级职称,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5岁。具有省部级以上人才称号或相当成就的人才。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突出的学术成果,与国内外同行有着广泛的学术联系,身心健康。近10年来取得的业绩达到以下条件中的2条:1.在我校认定的重要学术刊物中,以第一作者发表C级以上高水平学术论文不低于10篇,或出版过有一定影响的著作;或作为第一作者在省部级及其以上级别政府机关内参刊物上发表至少三篇资政建议,或相关决策建议至少三次获省部级及其以上级别领导批示;2.自然科学类主持完成科研项目到账经费不低于250万元,人文社科类主持完成科研项目到账经费不低于25万;3.主持过国家级科研项目2项或主持过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省部级科研项目多项;4.获得过国家科技成果奖励(不限排名),或省部级科技进步(哲学社会科学)一等奖(排名前3),或省部级科技进步(哲学社会科学)二等奖(排名前2),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不限排名),或省部级教学成果一等奖(排名前3),或省部级教学成果2等奖(排名前2);5.经学校组织评定确认在某领域取得了突出的学术成就。
研究方向:
公共课
福利待遇:
领军人才:年薪(万)-60-70;科研业务费(万)-人文社科10、经济管理13、自然科学20;安家费(万)-70-90;其他政策-1.子女可就读天津大学幼儿园和天津大学附属小学;2.享受科研成果延伸支持政策;3.享受重要成果奖励政策